星星网络帐号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0日

生效日期:2022年4月20日

为响应国家号召,维护星星网络的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朗的平台环境,保障各位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星星网络用户协议》的相关约定,现公布《星星网络账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为《星星网络用户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用户及平台均有约束力。

一、账号注册

  

1.1 您在使用星星网络(以下亦称“平台”或“本平台”)服务前应当注册一个星星网络账号。账号的所有权归本平台所有,您完成注册手续后,将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

1.2 您注册账号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一个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注册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可以关联一个电话号码或微信号、QQ号、微博账号等,关联账号之间使用的实名信息应当一致且为申请注册人本人信息。

1.3 您的账号注册行为及账号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或提供虚假、伪造的信息申请注册,对于违法或假冒注册的行为,本平台有权不予注册您的账号或注销您已经注册的账号。 您的账号名称、简介及头像中不得出现以下违法或不良信息:

1.3.1 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1.3.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1.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1.3.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1.3.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1.3.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3.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3.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3.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4 您的账号名称、简介及头像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1.4.1 包含中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内容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权威机构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的;

1.4.2 包含现任或历任国家领导人、政府负责人姓名或特称、肖像的;

1.4.3 包含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或包含中国县级以上地名的;

1.4.4 包含他人的姓名、商标、商号、他人作品的名称的;

1.4.5 包含其他账号名称违规信息内容的。

二、账号使用

2.1 帐号的所有权归星星网络所有,您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将获得该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帐号。

2.2 您知悉并同意,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本平台有权不时对您的账号登录行为进行系统监测,当您的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时,平台将可能限制您账号的部分或全部的功能,若经核实您的账号存在违法违规注册或非本人使用的行为时,本平台有权视违规行为的程度予以警告、封禁账号、注销账号等处罚。

2.3 您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号信息及帐户密码的安全,您需要对注册帐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应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户及密码信息。当您怀疑他人使用您的帐号时,您应立即通知平台。当您的账号存在异常状况时,平台出于保障您的帐号安全的目的,可能会要求您进行相关辅助认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辅助登录、找回密码、冻结帐号、提交申诉、身份认证等。

2.4 您使用账号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遵守星星网络用户协议及平台管理规定,不得利用账号实施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违规处罚的程序及救济

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您的账号及与账号有关的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置,同时,平台将依法受理平台用户的投诉与举报,并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采取核查和处置措施。 经初步核实您存在违规行为时,平台将首先屏蔽相关违规内容,若您认为相关内容不违规的,可以根据公示的异议方式提出异议,超过异议期未提出异议的,平台将删除相关违规内容;情形严重的,平台将直接删除相关违规内容。 经核实您存在违规行为时,平台将依据星星网络用户协议、平台管理规定等对您进行处罚。处罚的决定、内容、以及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将通过手机号等方式通知您。 若您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进行异议反馈,通过发送邮件提出异议,邮箱地址:contactus@cece.com。平台在收到您的异议申请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您。异议期间不停止处罚措施的执行。